有需「必应」!
联系人:
电话:
微信:
邮编:200065
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绿洲广场A座(近白兰路)
欠债不还最新立法的规定是如何的
《》规定?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?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。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。人民法院查询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。人民法院决定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财产,应当作出裁定,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有关单位必须办理。
《法》
规定?扣留提取收入?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扣留、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。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。人民法院扣留、提取收入时,应当作出裁定,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被执行人所在单位、银行、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。
规定?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?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。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。采取前款措施,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。
以上就是上海讨债公司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有关“欠钱不还最新立法”的相关法律规定。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,上海讨债公司为您提供咨询,欢迎您来进行。
除此之外,为你推荐由律师精心打造的方案:
欠债不还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
欠债不还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起诉
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?
Copyright © 上海讨债公司/上海要账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备案号:沪ICP备2021008068号
(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)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(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)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(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)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(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)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(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)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